中装建设成功追缴垫付款36万元 被告为北京鸿恒基幕墙装饰
摘要: 11月9日,乐居财经获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新增裁判文书1份,案由系追偿权纠纷,案件上诉人为中装建设,被上诉人为北京鸿恒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月9日,乐居财经获悉,深圳市【中装建设(002822)、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新增裁判文书1份,案由系追偿权纠纷,案件上诉人为中装建设,被上诉人为北京鸿恒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起因系2016年10月,鸿恒基幕墙装饰雇佣马某为中装建设施工项目拆移吊篮。过程中,马某不慎坠落受伤住院,中装建设、鸿恒基幕墙装饰分别为其垫付医疗及各项费用189928元、179000元。2017年5月12日,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鸿恒基基幕墙装饰、中装建设赔偿其各项费用合计1035065.88元。中装建设、鸿恒基幕墙装饰应分别支付马某各项赔偿损失666137.88元。2019年,法院依法划扣中装建设709377.88元。鸿恒基幕墙装饰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因此,中装建设将其告上法庭,诉求鸿恒基公司向中装建设支付垫付款899305.88元及利息。
北京市通州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的事故应由中装建设、鸿恒基幕墙装饰双方应按50%的责任比例分担各自应赔偿的数额。中装公司在诉讼前为马居礼垫付了189928元,在案件执行中被扣划709377.88元,中装公司共计支出899305.88元,超出了其应赔偿的数额范围,鸿恒基公司在诉讼前为马居礼垫付了179000元,远低于其应承担的赔偿数额范围,因此,根据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鸿恒基公司还应向中装公司返还360152.94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鸿恒基幕墙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中装建设返还360152.94元;案件受理费6483元,由原告中装建设负担3936元(已交纳),由被告鸿恒基幕墙装饰负担2547元。
中装建设,追缴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