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摘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HBP2020-082)。白明垠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持股5%以上股东白明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HBP2020-082)。白明垠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白明垠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白明垠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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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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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超过 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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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白明垠先生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白明垠先生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完成后,白明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3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白明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白明垠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十一月四日
惠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