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进展公告
摘要: 经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诸暨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诸暨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上述五家公司股权以下统称“房产项目资产包”、“项目公司”)。2018年11月7日,杭州锦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锦蓝”)以人民币3.55亿元竞得该等挂牌公司股权,并于2019年1月17日办理完成上述五家项目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转让房产项目资产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关于转让房产项目资产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关于转让房产项目资产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锦蓝签署了相关协议,就股权交易合同后续履行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交易各方对原股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由公司承担、但未明确金额的事项进行了确认,共计约8814万元;
2、公司同意按照原股权交易合同约定的6093万元的价格,回购项目公司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会所、地下车库等部分资产;
3、交易各方对原股权交易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明确了责任,公司同意承担其中约2104万元;
4、交易各方确认,部分项目公司因公司控股期间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诉讼等后续相关事项,公司同意根据法院判决金额部分承担。
5、交易各方确认关于原股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应付公司的股东债权款部分利息,由公司提供发票后,杭州锦蓝及项目公司继续向公司予以支付。
三、备查文件
1、《〈股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嘉凯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