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进展公告
摘要: 公司董事卞大云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董事卞大云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姚记科技(00260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00 股(包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06%)。鉴于上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卞大云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卞大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卞大云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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