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600721.SH):控股股东与李建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股东权益变动
摘要: ST百花(600721.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经司法拍卖网拍卖,李建城以每股5元/价格,竞拍获得ST百花1500万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将张孝清持有的ST百花1500万股股票,过户登记至李建城名下。
9月21日丨【ST百花(600721)、股吧】(600721.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经司法拍卖网拍卖,李建城以每股5元/价格,竞拍获得ST百花1500万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将张孝清持有的ST百花1500万股股票,过户登记至李建城名下。
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确认书》,张孝清持有的ST百花1500万股股票已过户至李建城名下,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2020年9月21日,李建城与公司控股股东华凌工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中明确华凌工贸、李建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2.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0%;李建城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孝清持有公司股份4757.65万股(上述股份表决权已委托于吕政田),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凌工贸持有公司股份7952.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0%;李建城持有公司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华凌工贸及李建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452.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张孝清持有公司股份3257.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上述股份已全部委托于吕政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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