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SH)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控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摘要: 7月6日,振江股份(603507.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拟参与振江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亿元(均含本数)。
7月6日,振江股份(603507.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拟参与振江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亿元(均含本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8亿股,胡震直接持有公司3728.96万股股份,卜春华直接持有公司100万股,二人为夫妻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828.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此外,胡震控制的朗维投资持有公司696.4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4%;综上,胡震、卜春华夫妇及朗维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三者合计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35.34%,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0%。本次认购完成后,胡震及一致行动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可能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来发行时,胡震可能触及要约收购义务,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完成要约收购豁免程序,或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导致胡震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届时在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胡震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振江股份,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