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摘要: 根据到补偿义务主体吕超、薛桂凤以及天海集团《关于对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说明》的正式书面函件,吕超、薛桂凤以及天海集团以现金补偿的方式来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预计完成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前,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义务主体2017年度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如补偿义务主体未在预计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到补偿义务主体吕超、薛桂凤以及天海集团《关于对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说明》的正式书面函件,吕超、薛桂凤以及天海集团以现金补偿的方式来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预计完成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前,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义务主体2017年度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如补偿义务主体未在预计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光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