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600128)、股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温金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温金伟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持有的江苏华诚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诚”)股权进行资产核销。
江苏华诚已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聘请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审计意见认为江苏华诚已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相关资产负债无法确认,公司持有的被清查公司股权已不具备可收回性。
公司持有的江苏华诚股权账面原值7,741,991.47元,已于2003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741,991.47元,账面净值0元。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弘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