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
摘要: 巨轮智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洪惠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巨轮智能(002031)、股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1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下称“预披露公告”),股东洪 惠平 先生 计划 通过集 中竞 价交易 及大 宗交 易减 持本 公司 股份 不超过22,752,968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345%)。本次减持拟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于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洪惠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洪惠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且股份减持数量再次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19 年 11 月 16 日《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公告之日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洪惠平先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洪惠平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09 日 1.93 754,800 0.034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0 日 1.92 3,600,000 0.1637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月 11 日 1.91 1,000,000 0.0455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2 日 1.90 2,402,630 0.1092
集中竞价 2020 年 1 月 3 日 2.01 3,000,000 0.1364
集中竞价 2020 年 1 月 6 日 2.00 619,031 0.0281
集中竞价 2020 年 1 月 13 日 2.04 4,600,000 0.2091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3 日 1.91 6,000,000 0.2728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5 日 1.94 772,300 0.0351
合计 -- -- 22,748,761 1.0343
以上小数位数据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洪惠平 合计持有股份 178,471,761 8.1146 155,723,000 7.080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471,761 8.1146 155,723,000 7.08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惠平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怡景花园二栋西梯 303】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2 月 10日至 2020 年 6 月 6 日
股票简称 巨轮智能 股票代码 00203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1,993,961 1.0000
合计 21,993,961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7,716,961 8.0803 155,723,000 7.08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716,961 8.0803 155,723,000 7.08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洪惠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752,968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345%)。 本次减持拟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公告日,洪惠平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洪惠平先生前期所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关于洪惠平先生前期承诺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3、洪惠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洪惠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巨轮智能
![](http://static.yjcf360.com/r/cms/www/default/img/end_hous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