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三维通信: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8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现有总股本719,190,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送现金35,959,503.9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9,190,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XXXXX940
李越伦
2
08XXXXX780
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XXXXX652
洪革
4
01XXXXX378
郑剑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
咨询联系人:任锋、李冠雄
咨询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电话:0571-8892337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安排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三维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