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摘要: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江山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江山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江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9%,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林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62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
林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约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0.15%,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约2.0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0.04%。如未将违规减持或违规转让所得在减持或转让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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