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两大股东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合计持股26.7%
摘要: 豫金刚石发布公告,公司通过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6月3日,豫金刚石发布公告,公司通过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矽)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空鸿鼎)、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证远洋)的破产清算申请。
民事裁定书显示,河南润矽以天空鸿鼎和天证远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两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豫金刚石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空鸿鼎持有公司919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3%,天证远洋持有公司2.29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07%,天空鸿鼎与天证远洋系一致行动人。两者合计持股26.7%。
豫金刚石表示,目前天空鸿鼎、天证远洋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天空鸿鼎、天证远洋进入破产程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
豫金刚石,30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