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财务公司违法遭罚 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营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的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营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财务公司”)存在存款准备金交存不足的违法行为。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对营口港财务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天眼查显示,营口港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此外,另一股东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00%。
以下为原文:
营口港,6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