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华宏科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总股本567,721,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063,301.88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7,721,69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
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9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0*****258
胡品龙
3
01*****296
胡士法
4
01*****181
胡士清
5
01*****632
胡士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0年6
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号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周晨磊
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华宏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