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600152):收问询函
摘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6号。
证券代码:600152证券简称:维科技术公告编号:2020-04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6号,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和业绩情况
1、关于盈利能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5亿元,同比增长2.6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0.6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0.76亿元。公司连续八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依靠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亏交替,且近年来频繁进行资产处置。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各业务板块行业环境和业务特点,分析拖累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业务发展障碍和风险;(2)结合近三年所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交易对手方、处置损益等方面,补充披露公司连续处置相关资产的主要考虑,以及前期取得相关资产是否审慎,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处置调节利润的情况;(3)结合盈利模式、主营业务现状、和主要客户变化等,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关于分季度数据。年报显示,公司一至四季度实现收入分别为2.07亿元、3.36亿元、4.97亿元、6.0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08万元、-2306万元、-182万元、-13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8万元、-6607万元、-678万元、3415万元。公司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季节性波动较大,经营性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此外,临时公告显示,部分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产品降价,减少2019年收益23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季节性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前述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降价,全面核实各季度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并提示相关风险。
二、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关于标的公司。2017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杨龙勇、耀宝投资购买了维科电池71.40%的股权、维科能源60%股权、维科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6.50亿元、1.59亿元、0.96亿元,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配套募集资金5亿元。交易对方承诺2017-2019年维科电池、维科能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和9000万元;1,430万元,2,002万元和2,574万元。维科电池实际完成率分别24.04%、29.30%、82.16%;维科能源实际完成率分别为20.74%、29.32%、80.73%。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标的资产近三年财务报表,并说明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及原因;(2)上述标的资产前五大销售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或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销售或采购金额、是否为关联交易等;(3)结合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变化、市场地位与份额、产能利用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上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率较低的原因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4、关于募投项目。2017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5亿元,相关募投项目多次变更或延期。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合计2.23亿元;其中,1.57亿元用于永久性补流,募投项目投资不足7000万元,项目进展较为缓慢。此外,公司未披露项目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等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如否,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募投项目投向、形成的资产以及相应的效益,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3)近期,公司拟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7亿元用于“年产6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请结合市场发展空间、技术门槛、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格局、产品竞争力、以往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此次拟继续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扩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三、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
5、关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3.71亿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长117%,增速较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达1.83亿元。同时,公司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加100%,达到3.7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销售收入、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公司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列示公司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前五大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对应的金额、账龄、交易背景、对应的销售或采购货物内容;(3)公司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应收对象,是否附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以及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后资金的实际用途。
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26亿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1.21亿元、原材料0.57亿元、发出商品0.54亿元、在产品0.52亿元
等。公司对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分别计提跌价准备708.69万元和89.17万元。请公司结合存货中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的构成情况、价格变动趋势、存货期限和客户期后退货或因质量问题产品降价的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7、关于固定资产。近年来,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76亿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3.48亿元、房屋及建筑物1.85亿元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分别列示各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分布区域和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设计产能、实际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周期、完工时间、产生的收入、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原值和净值等;(2)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出情况是否与行业其他公司一致,如存在差异,请解释原因;(3)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
8、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一发表意见,请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3、4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1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维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