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摘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通知,郑炳旭先生所持有的1,598,600股股权已经向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通知,郑炳旭先生所持有的1,598,600股股权已经向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郑炳旭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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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炳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本次股份解质押后,郑炳旭先生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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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郑炳旭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郑炳旭先生承诺自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2、截至本公告之日,郑炳旭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广东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