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摘要: 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蓝焰控股(00096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不超过57,280股。
截至2020年5月3日,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群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22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7%。
公司将继续关注王超群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群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超群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超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5日
蓝焰控股,董事减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