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浩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中和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东新材料”)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集团”)申请贷款,深圳担保集团委托交通银行(5.130, -0.01, -0.19%)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向和东新材料发放银行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由公司为和东新材料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方于2020年4月20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于2020年4月21日签署了《保证合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1)委托贷款委托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保证人(担保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借款人(被担保人):深圳市凯中和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范围: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应向委托贷款委托人或受托行承担的违约金;委托贷款委托人或受托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5、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1,246.91万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71%。前述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73.89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773.02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深担(2020)年委借字(1085)号);
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编号:深担(2020)年委贷字(1085)号);
3、《保证合同》(编号:深担(2020)年委贷保字(1085-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凯中精密,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