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股东王维华质押5036.07万股 用于为债务提供担保
摘要: 4月16日消息,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71)股东王维华。
4月16日消息,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71)股东王维华向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5036.07万股,用于为一致行动人刘长杰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质押股份5036.0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8%。质押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华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371,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6%。累计质押50,360,7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99.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6%。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673.74元,比上年同期下滑97.56%。
资料显示,龙泉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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