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
摘要: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董事会于2017年4月7日决议以现金方式收购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49%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00266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董事会于2017年4月7日决议以现金方式收购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49%股权,公司与赵国栋、尹宏伟、杨鹏等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事项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3、039、049)。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19]第0405号),审计后中融金2018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85,275.75万元,中融金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已依照《业绩补偿协议》对相关主体进行业绩补偿的追偿。
二、业绩补偿款追偿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6月27日向业绩承诺方赵国栋、尹宏伟、杨鹏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成补偿义务,期间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4日、2019年9月27日及2019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071、081、100)。
2020年2月12日,公司收到赵国栋先生发来的《关于奥马电器业绩补偿款的偿还计划告知函》,赵国栋先生表示正在积极筹措剩余款项,并承诺将于2020年3月31日前履行完成全部补偿义务,具体内容及业绩承诺方的补偿进展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3月19日,公司收到杨鹏先生发来的《关于奥马电器业绩补偿款的偿还计划告知函》,杨鹏先生表示,自收到通知后,一直在积极努力筹集资金,由于自2019年初遭遇了流动性危机,无法在短期内筹集足够的资金,因此无法按时完成对奥马电器的业绩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其流动性仍未恢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筹资计划无法按时推进,严重滞后,根据目前资金筹集进度,杨鹏先生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贵司支付200万元业绩补偿款,剩余业绩补偿款项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各方的补偿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赵国栋先生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为535,526,096.00元,与公司未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21,315,657.60元抵消后,赵国栋先生还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214,210,438.40元;截至2020年3月18日,赵国栋先生已补偿86,900,000.00元,剩余待补偿金额为127,310,438.40元(占其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的23.77%)。
2、尹宏伟先生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为202,844,320.00元,与公司未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21,706,592.00元抵消后,尹宏伟先生还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81,137,728.00元;截至2020年3月18日,尹宏伟先生已补偿0元,剩余待补偿金额为81,137,728.00元(占其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的40%)。
3、杨鹏先生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为45,629,584.00元,与公司未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7,377,750.40元抵消后,杨鹏先生还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8,251,833.60元;截至2020年3月18日,杨鹏先生已补偿0元,剩余待补偿金额为18,251,833.60元(占其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的40%)。
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进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对拒不履行补偿义务且无补偿计划的主体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杨鹏先生发来的《关于奥马电器业绩补偿款的偿还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杨鹏,赵国栋,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