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摘要: 2019年6月24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1期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6月24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603267)、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可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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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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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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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在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之前在南山铝业股吧也曾经分享过相关信息,可以了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1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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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3,426.79万元,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合计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8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26,426.79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7,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预计获得投资收益金额人民币7.10万元至15.72万元,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但仍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可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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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08日
自有资金,理财产品,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