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菲达:控股股东10%股权被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摘要: 12月6日*ST菲达公告称,浙江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杭钢集团10%国有股权,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12月6日*ST菲达公告称,浙江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杭钢集团10%国有股权,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浙江省国资委持有杭钢集团9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杭钢集团1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杭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杭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