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600658)、股吧】 编号:临2019-069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2018年5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对其部分物业实施了资产证券化运作,成立了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根据公司经营及融资结构调整的需要,经深入研究,按照专项计划相关协议中有关专项计划终止的安排,公司拟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偿还电子城有限所对应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粤财信托贷字第20042号)的借款,使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提前结束,专项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专项计划。
公司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实施以如下条件成就为前提: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其批复后成功发行;
(二)提前终止专项计划事项已经计划管理人召集召开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提前终止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19-071)。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和实施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
(二)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必要文件;
(三)进行本次提前终止、清算专项计划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工作;
(四)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或修改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方案;
(五)办理与本次提前终止、清算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六)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提前终止、清算专项计划有关的上述事宜;
(七)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实施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7.360, -0.08, -1.08%)北京望京支行申请金额为五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36个月。
目前该笔授信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申请将此笔授信延期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9-070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6日
至2019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19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的 “临2019-069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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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9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9-07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前终止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对其部分物业实施了资产证券化运作,成立了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根据公司经营及融资结构调整的需要,经深入研究,按照专项计划相关协议中有关专项计划终止的安排,公司拟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偿还电子城有限所对应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粤财信托贷字第20042号)的借款,使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提前结束,专项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专项计划。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通过专项计划管理人国金证券(8.810, 0.12, 1.3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专项计划进行融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2月9日出具《关于对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75号)。2018年5月16日,国金证券完成了专项计划的推广、募集及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2018年7月3日,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实施并完成本次专项计划。
二、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安排
根据公司经营及融资结构调整的需要,经深入研究,按照专项计划相关协议中有关专项计划终止的安排,公司拟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偿还电子城有限所对应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粤财信托贷字第20042号)的借款,使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提前结束,专项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专项计划。
公司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实施以如下条件成就为前提: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取得其批复后成功发行;
(二)提前终止专项计划事项已经计划管理人召集召开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可解除已抵押的物业资产,有利于公司更合理自主的利用所持物业,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是以低成本资金偿还高成本资金,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成本的支出,将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合理。
四、专项计划提前终止的风险提示事项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如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撤回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申请被否决等)或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但未能成功发行,均将阻碍公司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实施。
基于公司债券发行利率的不可预测性,公司以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偿还电子城有限所对应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粤财信托贷字第20042号)的借款,是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若经计划管理人召集召开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事项,则本次专项计划提前终止的实施符合专项计划的相关约定,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
公司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实施尚待特定条件的满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在特定条件满足后及专项计划提前终止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电子城,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