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2418.16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6日,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被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内03执156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18.16万元。该公司目前有63条被执行人信息,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6日,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被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内03执156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18.16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63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26.25亿元。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2.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江飞,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制储氢、氢液化、加注氢业务;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鸿达兴业(002002)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经营项目,聚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