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函》屡现“程序瑕疵” 奥马电器三拒TCL
摘要: 虽然已成为第一大股东,但TCL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第三次仍因“程序瑕疵”被奥马电器(002668)拒之门外。
虽然已成为第一大股东,但TCL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第三次仍因“程序瑕疵”被奥马电器(002668)拒之门外。
TCL三度“敲门”未获入主
2021年伊始,TCL家电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下称“TCL方面”)陆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在合计持股达到10%后,2月5日,TCL家电向奥马电器董事会发函,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徐荦荦、胡殿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过,这份提议并未获通过。奥马电器方面认为,TCL家电单独持股份比例不足10%,不具备主体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不同意上述提议。
随后,通过持续增持成为奥马电器第一大股东的TCL方面再度向奥马电器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徐荦荦、胡殿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月2日,奥马电器表示,上述《提请函》与此前向董事会提交的《提请函》出具主体不一致,TCL家电绕过公司董事会程序直接向监事会提交《提请函》,存在程序瑕疵,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提请函》不予审议。
两度被拒后,TCL并未终止入驻董事会的计划。在通过竞拍达到单方持股份额17.43%,成为奥马电器第一大股东后,TCL三度向奥马电器发函,提请审议增补上述两位董事的议案。然而,TCL的第三次“敲门”仍被奥马电器以“程序瑕疵”不予审议。
奥马电器表示,TCL家电的《提请函》中包含的两个提案未按照“累积投票制”的相关规定提出;《提请函》的出具主体与提交主体不一致;被提名人未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接受提名同意及其他相关承诺;被提名人简历内容不完整。
入主之路仍存崎岖
此前,TCL品牌创始人李东升公开表示,要大力发展冰箱业务,未来12个月不排除在合理范围内增持奥马电器股权的可能。然而,奥马冰箱能否如愿落入TCL手中或是未知数。
控制权方面,虽然TCL方面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奥马电器却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实控人仍为赵国栋。此外,奥马电器与2020年抛出的定增预案正在推进中,若预案实施,北海卿云将以合计23.08%的持股比例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炅成为实控人。
另一方面,奥马冰箱49%股权已于2020年基于政府纾困被转让给中山金奥投资及奥马冰箱核心管理团队,奥马电器目前仅持有其51%股权。而根据奥马冰箱公司章程,“股东奥马电器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其薪酬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若后续TCL方面提供了形式上无瑕疵的文件,奥马电器无权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奥马电器方面继续拒绝,持股超过10%且连续超过90日的股东TCL有权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不过,对于TCL单方面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意味着可以强行获得公司控制权,王智斌表示:“奥马电器的其他股东作为合法股东同样可以参会及投票,所以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包括增补董事、否决此前向北海卿云新定增的预案等也有可能遭到否决。”
此外,王智斌告诉记者,即使定增预案在公司内部的表决被否,仍面临外部层面的要求。对北海卿云的定增预案能否被取消取决于预案的进展,是否有协议包括不能取消的条款,如果强行取消是会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等。
若TCL方面提供了形式上无瑕疵的文件, 奥马电器是否将接受两位董事入驻董事会?能否在不足90天的时间窗口内完成定增?公司是否认定TCL方面为实控人?带着上述疑问,记者致电奥马电器,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提请函》是否被审议均以监管部门提供的要求为准;实控人的认定方面将在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中公布;定增事项目前已进行到中介尽调阶段,若有进展会按规定披露。”
而对于奥马电器是否愿意对TCL敞开大门,让TCL获得奥玛冰箱的控制权等提问,对方表示:“公司只对已发生的时间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不对未发生的假设发表评论。”
记者 朱蓉
TCL,奥马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