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摘要: 开润股份(300577)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开润股份(300577)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公告显示,“印尼箱包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为PT FORMOSA BAG INDONESIA (简称“印尼宝岛公司”),为推进该项目实施,公司拟向一级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滁州米润”)提供人民币2.93亿元借款;滁州米润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向二级全资子公司KORRUN(HK)LIMITED(简称“开润香港”)增资,同时,向开润香港提供人民币2.13亿元借款;开润香港拟向三级全资子公司FORMOSA BAG(SG)PTE.LTD(简称“新加坡宝岛公司”)提供人民币2.93亿元借款;新加坡宝岛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向四级全资子公司印尼宝岛公司增资,同时,向印尼宝岛公司提供人民币2.13亿元借款。前述借款根据项目进展和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3年,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时尚女包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为推进该项目实施,公司拟向滁州米润提供人民币1.32亿元借款。上述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3年,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该公司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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