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信披违规被监管 公司业绩承压
摘要: 9月1日,深交所向湖南景峰医药(00090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及公司董事长叶湘武、董秘毕元下发监管函。原因是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
9月1日,深交所向湖南景峰医药(00090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及公司董事长叶湘武、董秘毕元下发监管函。原因是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
无口罩出口资质却不披露 致公司股价涨停
据了解,今年4月6日晚间,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子公司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公告》称,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临时生产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的函》以及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贵州省医疗器械疫情应急注册证》。
4月9日,景峰医药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的口罩生产获批,是否有计划申请欧美认证,出口海外”的问题时称,“公司生产的口罩产品符合相关规定,已经获得CE防护用品认证及美国 FDA 防护用品认证”,但未明确说明景峰医药尚无口罩出口资质、无法出口海外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4月3日至13日期间,景峰医药股价连续涨停,并两次达到异动,但景峰医药于4月9日及14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均未明确说明前述信息。同时, 景峰医药在《关于子公司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公告》及首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充分披露口罩预计收入及占比数据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直至 4 月 14 日回复上交所关注函时才披露“按照目前的口罩订单情况,预计收入约十余万元,相较于公司年销售额数十亿元的药品收入,口罩产品收入占比较小”等重要信息。
对此,深交所认为,景峰医药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及相关负责人予以监管。
主力产品医保承压 公司业绩大起大落
据悉,景峰医药于2014年上市,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投资等。公司全资或控股包括上海景峰在内的五家药品生产制造企业、一家药品销售公司、一家美国研发公司、两家医疗机构、一家医院管理公司,持有两支产业并购基金份额。
8月28日,景峰医药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景峰医药共实现营业收入56482.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05%;实现营业利润1616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0.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5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9.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6.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5.09%;每股收益0.1575元,每股净资产1.96元。
值得一提的是,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处置子公司海门慧聚43.0086%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所致。据了解,今年5月8日,景峰医药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上海景峰持有的海门慧聚43.0086%股权作价3.20亿元转让给湖州富悦柏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富悦信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8月28日,海门慧聚完成出资情况变更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景峰医药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88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景峰医药的经营业绩并不乐观,发展态势宛如过山车,跌宕起伏。单就营收来看,2012年,公司实现营收1.45亿元;2013年,营收骤升至14.2亿元;2014年至2018年,营收依次为19.6亿元、24.6亿元、26.4亿元、25.8亿元、25.9亿元,呈缓慢上升趋势。不过,2019年其营收下滑近5成至13.4亿元,归属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8.83亿元和9.75亿元,同比下降572.56%和686.14%。
对于2019年业绩的突然骤降,景峰医药解释称,公司营业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受2019年医保控费、重点监控、辅助用药等政策影响。在此整体不利环境和形势下,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造成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尤其是注射剂产品的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达70.31%,注射剂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占比也由2018年的69.16%下降到39.5%。同时,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净利润304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受业绩下滑影响。公司主要品种参芎葡萄糖注射液未能进入2019年8月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并受各地辅助用药和重点用药监控目录相关政策的影响,初期外包、代理商处于谨慎观望状态,需求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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