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完成股份转让过户 易事特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摘要: (记者张雪)易事特(300376)8月19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东方集团(600811)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东恒锐”)的通知,
(记者 张雪)易事特(300376)8月19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东方集团(600811)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东恒锐”)的通知,东方集团向广东恒锐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756.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状态,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
据公告,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期间,东方集团存在股份减持计划,目前该减持计划尚在实施当中。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持股数为8.69亿股,持股比例为37.47%,拥有表决权股数为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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