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0115破申5号武汉世源电力补正裁定-裁定书
摘要: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鄂0115破申5号之一本院2020年7月9日对尚纬股份(603333)有限公司申请武汉世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作出的(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15破申5号之一
本院2020年7月9日对【尚纬股份(603333)、股吧】(603333)有限公司申请武汉世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作出的(2020)鄂01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鄂01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第3页第五行、第十四至十五行、第十六行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补正为“武汉世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审 判 长 舒腊荣
审 判 员 程莉娜
审 判 员 叶应平
二○二○年七月九日
法 官 助 理 周 瑶
书 记 员 余 果
裁定书,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