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影视未完成业绩、减值59亿 万达电影2019巨亏47亿将募资超43亿元
摘要: 导语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5亿元,同比减少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9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公司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59.09亿元
导语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5亿元,同比减少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9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公司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59.09亿元。万达影视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6,095,766.21元,扣除占用公司的资金成本、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965,737.77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完成率只有66.61%。
4月22日,获悉,万达电影(002739)(002739.SZ)公告称,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电影市场增速整体放缓、影院竞争持续加剧和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5亿元,同比减少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9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通过战略并购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商誉。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59.09亿元。扣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4.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32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经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分析测试,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590,931.56万元。
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女士(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主体”)共同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万达影视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6,095,766.21元,扣除占用公司的资金成本、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965,737.77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完成率只有66.61%。
因万达影视2019年度未能实现承诺业绩,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相关补偿义务主体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当期应补偿金额为1,452,633,900.74元,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3,754,034股。出于补偿能力和员工激励考虑,经各方内部协商,同时按照协议约定,确定万达影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责任由万达投资全部承担,即由万达投资补偿股份43,754,034股。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将由2,078,428,288股减少至2,034,674,254股。
万达电影同日宣布,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23,528,486股(含本数)。万达电影称,拟投资新电影院等项目建设162家影院,总投资为31.45亿元。计算期内合计可实现营业收入310.46亿元,利润总额为30.38亿元,净利润为22.78亿元,具有较为良好的经济效益;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36年,所得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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