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滞后情况?金龙机电遭质问
摘要: 2月11日,金龙机电发布关注函。2020年2月10日晚间,金龙机电(300032)披露《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对金龙
2月11日,金龙机电发布关注函。
2020年2月10日晚间,金龙机电(300032)披露《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对金龙控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的破产清算,故原定于2020年2月4日10时至2月5日10时在“阿里拍卖·司法”网进行的股份拍卖中止。监管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认真核查并详细说明如下问题:
1.控股股东金龙集团破产清算的原因及具体情况、目前进展、后续安排、公司获取该信息的途径及时间,说明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滞后的情形,如是,说明滞后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2.金龙集团目前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有,说明公司在金龙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拟采取的保障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3.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控制权认定、持续经营能力、暂停上市风险等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公司认为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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