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销合同纠纷 厦门信达提起诉讼
摘要: 导语因购销合同纠纷,厦门信达(000701)已将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等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已得到法院受理、收件。12月27日,厦门信达(000701.SZ)发布公告称,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导语因购销合同纠纷,【厦门信达(000701)、股吧】(000701)已将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等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已得到法院受理、收件。
12月27日,厦门信达(000701.SZ)发布公告称,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因购销合同纠纷,公司已将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胜华”)及易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扬集团”)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已得到法院受理、收件。
此外,因购销合同纠纷,公司已将格尔木胜华列为被告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已提交《民事起诉状》并已得到法院受理。
厦门信达请求判令青海华鹏支付货款共计29,128.03万元、违约金共计3,244.20万元及律师费65.00万元,合计金额32,437.23万元。并请求判令格尔木胜华返还预付款1,638.30万元、支付违约金315.21万元及律师费5.00万元,合计金额1,958.51万元。
厦门信达表示,公司自2012年开始与青海华鹏开展大宗贸易合作,自2013年开始向格尔木胜华采购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等矿产品。
2019年,青海华鹏因经营状况不佳,与公司间的贸易业务未能依约支付货款,陆续出现逾期;格尔木胜华因其矿山产能问题,未能依约按期向公司交货。截至公告日,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在合理的商业宽限期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向公司支付货款及交付货物。
截至公告日,青海华鹏全部未履约的逾期货款为15.79亿元,格尔木胜华全部未履约的逾期款项为3.37亿元。如上述逾期款项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相关质押担保情况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债务解决方案的推进情况来综合确定相关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