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发回重审
摘要: 法院对姚杨义雄等2位原告诉圣莱达(00247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定。12月9日,圣莱达(002473.SZ)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
法院对姚杨义雄等2位原告诉圣莱达(00247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定。
12月9日,圣莱达(002473.SZ)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邮寄送达的2份《民事裁定书》,案号分别为(2019)浙民终717号、(2019)浙民终737号,法院对姚杨义雄等2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定。
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圣莱达应对姚杨义雄等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不应维持。在原审未对投资者实际损失数额、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对投资者投资损失的影响大小以及覃辉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进行审理的情况下,法院裁定如下:
一、撤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民初1000号、(2018)浙02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圣莱达表示,目前,上述未审结案件仍在诉讼程序中,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部分案件尚处于一审、二审审理阶段,未收到判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圣莱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