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9日暂停上市
摘要: *ST毅达(600610):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9日暂停上市,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ST毅达(600610):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9日暂停上市,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9年7月19日
风险提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的,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和重大违法两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B股
2、股票简称:*ST毅达、*ST毅达B(900906)
3、股票证券代码:600610、900906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9年7月19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由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的《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7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 14.1.3 条和第 14.1.7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暂停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始终重视保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在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通过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融资功能、提高盈利能力,争取股票恢复上市:
1、积极与公司诉讼案件相关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可以采取诉讼、和解、债务重组等多种措施,争取尽快了结诉讼案件,采取各种方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解决公司“失信”问题,消除公司失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开源节流,积极盘活现有经营业务或妥善处置公司现有资产,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正在积极寻求潜在重组方进行沟通洽谈、遴选优质资产,同时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处置盈利能力差的低效资产,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如果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 14.1.1 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2、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和重大违法两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条和 14.2.7 条的规定),方可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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