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获赔18万!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亏钱 索赔攻略看这里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摘要: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正科技(60060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股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上海金融法院依照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在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正科技(60060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股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上海金融法院依照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在原告投资者诉被告方正科技公司系列案件中依职权选定的示范案件。

      入选“全国性示范”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官网显示,“方正科技”系列案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规模最大的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

      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方正科技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方正科技在2004至2015年各期年报中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千名原告投资者针对《行政处罚书》中认定的违规行为,要求方正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9年3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正科技系列案的示范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认定、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损失计算方法和是否需要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庭审中就投资者损失核定还引入了第三方专业辅助支持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方正科技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05年3月19日,揭露日为2015年11月20日,基准日为2016年1月5日。投资者在实施日到揭露日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最终受到损失的,推定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获得赔偿,部分投资者的损失或部分损失系受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应予扣除。

      除上述虚假陈述案外,近年来,方正科技多次因违规受到处罚。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与此同时,公司业绩表现也不容乐观,今年一季度亏损1.57亿元。

      另据方正科技5月7日公告,截至2019年3月18日,金融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915件,合计涉诉金额为1.59亿元,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投资者获赔金额最高达18万余元

      法院判决最终支持四名原告投资者的部分索赔请求,获赔最多的一名投资者获赔金额达18万余元。

      宣判后,原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本案示范判决生效后,同意按照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分析人士表示,示范判决机制下,赔偿有望进入快速通道。

      示范判决机制是指,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示范判决生效后,平行案件原则上应先行委托调解,即投资者可以不再耗费过长的诉讼周期,通过示范判决确定的标准调解解决纠纷,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

      散户被坑后怎么办?

      对于虚假陈述等案件,虚假陈述的事实一旦被认定,往往股价下跌。那么,被坑的散户应当如何维权?

      专业人士指出,首先应掌握索赔的法律依据。

      据《证券法》第69条、75条、76条、77条、79条等条款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因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原因导致股民受损,上市公司应该予以赔偿。

      其中,虚假陈述是通过一定载体来表现的。如上市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文件展现,如果上述文件出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虚假记载、不正当披露等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如果出现上述行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第一赔偿责任人;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审计机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第二责任人,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掌握索赔法律依据后,专业人士表示,作为股民首先需要了解自己的投资损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才能有后续的诉讼行为。股票索赔条件范围(时间)是“实施日到揭露日期间买入的股票”。实施日是上市公司出现虚假陈述行为的日期,揭露日是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日期,他人主动揭露和虚假陈述行为人自己被动揭露均可计入。

      那么股民在了解自己具有索赔权后,该如何提起诉讼?

      专业人士指出,首先是找到擅长股民维权诉讼的律师。

      其次是确定上诉法院,选择去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虚假陈述人如果是上市公司,去其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中级法院上诉较好;如果虚假陈述责任人是承销商、保荐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那么就向这些中介机构所在地法院进行立案;如果以自然人为被告的,就在自然人所在地立案。

      再次,上诉人需要准备诉讼材料,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准备。如开户信息、违法事实的公告及报道、买卖股票的对账单等资料,以分别确定自己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证明上市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并且根据股票交割信息,买入卖出的时间,数量和金额等确定投资损失。

      最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之后法院会作出一审判决,若原被告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均具有上诉的权利,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后会进行二审程序,之后会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认定了基本事实,确定了赔偿范围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或者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专业人士尤其提醒,结合此前股民对多起虚假陈述案件的多年维权经历,诉讼成本较高,而双方和解是法院比较鼓励的一种方式。

    关键词:

    虚假,陈述,法院,判决,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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