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关注海格通信并购标的资产少数权益
摘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小兵)3月13日,海格通信发布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显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在并购标的资产“少数权益”时,尤其关注配套募资的投向是否按照《问题和解答》的
(记者 李小兵)3月13日,海格通信发布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显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在并购标的资产“少数权益”时,尤其关注配套募资的投向是否按照《问题和解答》的规定用在了“刀刃”上。
根据当日海格通信发布的相关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司将原计划的8个配套募投项目减少为6个,配套募资金额也相应地由97580万元减少到88251万元。
那么,为何要取消用配套募资收购海通天线10%股权呢?结合海格通信对证监会审核意见的回复,问题应该集中在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简称“《问题和解答》”)上,因为对于《问题和解答》发布后受理的并购项目,适用《问题和解答》的规定。《问题和解答》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限于以下几方面投向,包括: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比较来看,海通天线是海格通信直接持股90%的子公司。海格通信在已经取得了90%权益的情况下再拟募资近1亿元收购海通天线剩余的10%少数股东权益,监管层对其必要性提出了意见。
于是,海格通信对修改后的方案答复强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怡创科技及驰达飞机的在建项目建设,符合《问题与解答》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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