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车饰件IPO过会被质疑
摘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小兵)11月9日,常熟汽车饰件IPO成功过会。然而,对于这家净利润主要来自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的公司首发过会,有业内人士求问道:“如果投资收益是其主业的话,那么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的审
(记者 李小兵)11月9日,常熟汽车饰件IPO成功过会。然而,对于这家净利润主要来自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的公司首发过会,有业内人士求问道:“如果投资收益是其主业的话,那么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的审查是不是应该参考投资公司了?”
根据披露,2013年至2015年度,常熟汽车饰件的投资收益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2.08%、61.31%和60.57%,且各参股子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往来:这些公司主要包括常熟汽车饰件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设立的参股公司,即长春派格(公司持股49.999%)、常熟英提尔(公司持股40%)和长春英提尔(公司持股40%)。
显然,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发审会的注意,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三个主要问题中,第三个就问道:“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绝大多数来自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剔除投资收益及关联交易后,独立经营的业务和财务情况,上述情形是否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条件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相关的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记者查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时看到,该《办法》第三十七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项下,第四个情形是:“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因此,有投行人士认为,常熟汽车饰件IPO过会,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发审会提出的另外两个问题,同样与联营企业有关。发审会提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相互之间的资产、生产经营和销售是否独立,相关的经营模式及其风险是否充分说明和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定价依据和未来定价调整安排,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关联方的销售毛利率与同期其他销售客户的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发审会还提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联营企业及外方股东间的互不竞争和全面合作等协议签署的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类协议的约定是否限制了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是否存在其他补偿和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看来,常熟汽车饰件的经营情况,值得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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