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全年股东应占溢利约1.16亿港元 扭亏为盈
摘要: 高山企业(00616)发布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业绩,股东应占溢利约1.16亿港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1.81亿港元;每股基本盈利12.5港仙。期内,营业额约6447.5万港元,
高山企业(00616)发布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业绩,股东应占溢利约1.16亿港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1.81亿港元;每股基本盈利12.5港仙。
期内,营业额约6447.5万港元,同比减少19.7%。
公告称,营业额减少主要是由于贷款融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年内净溢利主要由于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收益;持作出售发展物业的拨回净额;以物业清偿应收贷款的收益;及更改可换股票据条款的亏损净额减少。此等溢利增加有部份由营业额减少;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净亏损增加所抵消。
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