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W拟发行8.55亿美元债券及先旧后新配售10亿股
摘要: 小米集团-W(01810)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1日,公司全资附属作为发行人及本公司与经办人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按照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的条款并在其条件规限下,发行人已同意发行债券,
小米集团-W(01810)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1日,公司全资附属作为发行人及本公司与经办人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按照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的条款并在其条件规限下,发行人已同意发行债券,本公司已同意担保发行人根据条款及条件支付的有关该等债券的所有应付款项,而经办人已同意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本金总额8.55亿美元的债券。
初步换股价(可予调整)将为每股36.74港元,较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溢价约40.5%。假设债券按初步换股价每股36.74港元获悉数转换,则债券可转换为1.8亿股股份(或须调整),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7%及投票权约0.3%,及公司经发行所有换股股份扩大(但在完成认购事项之前)的已发行股本约0.7%及投票权约0.3%。
发行债券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896亿美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增加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投资以增加主要市场的市场份额;投资战略生态系统;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此外,本公司、卖方(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公司控股之一))及经办人于2020年12月1日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卖方同意委聘经办人,而经办人同意担任卖方的代理,促使承配人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23.70港元购买(否则自行购买)配售股份(卖方实益拥有的10亿股现有股份)。
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4.1%及投票权约1.5%,及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4.0%及投票权约1.5%(假设除发行认购股份及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外,公司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认购事项完成期间并无变动(包括并无债券转换为换股股份))。
据悉,配售价为每股23.70港元,较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6.15港元溢价约9.4%。此外,每股新股份的认购价等于配售价每股23.70港元。认购股份总值为30.6亿美元。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卖方已有条件同意作为当事人按认购价认购及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发行认购股份(将相等于配售股份数目)。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4.1%及投票权约1.5%,及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4.0%及投票权约1.5%(假设除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认购事项完成期间并无变动(包括并无债券转换为换股股份))。
公司拟将认购事项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31亿美元主要用于增加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投资以增加主要市场的市场份额;投资战略生态系统;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董事认为,发行债券有机会令公司的股东基础得以扩大并令股东结构多元化、提升公司流动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及为公司筹集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目前拟按以上所述的用途来使用资金,并认为此举有利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及扩张。
进行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股东权益基础,优化公司的资本架构并支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公司已就公司股份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一时正在联交所恢复买卖向联交所提出申请。
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