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正就不同权咨询 基金公会不建议同股不同权混合制
摘要: 据香港信报报道,港交所(00388)正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WVR)进行市场咨询,投资基金公会向港交所提交的意见中,强烈认为不应允许发行人同时拥有‘个人’和‘法团股东’不同投票权的混合模式,
据香港信报报道,港交所(00388)正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WVR)进行市场咨询,投资基金公会向港交所提交的意见中,强烈认为不应允许发行人同时拥有‘个人’和‘法团股东’不同投票权的混合模式,公司应只可二选一。
公会认为,混合模式会令整体结构极为复杂,尤其对散户投资者而言,很难加以掌握。为审慎起见,建议循序渐进,先容许单一模式,即在‘个人’和‘法团股东’身份的不同投票权中二选一,让制度运行了两年左右,检讨实际落实情况,再进行咨询去探讨混合模式的可行性。
在日落条款方面,港交所建议日落条款以10年为期,并可以再延长5年。但公会认为,以10年为期太长,建议将期限缩短一半至5年。当5年过后想延续日落期,每次都要由独立股东投票决定,并需要将投票结果公开,每次最多只可延续3年。
公会主席李锦荣表示,公会一贯立场都认为‘一股一票’是良好企业管治的基石,但考虑到实际情况,随着资本市场发展,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经济企业上市,能为市场带来增长潜力,不希望香港错失机会。但香港在引入企业版‘同股不同权’时,也不能放弃对投资者的保障,有需要从条款方面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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