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因在富贵鸟债券承销中未能勤勉尽责收警示函
摘要: 近日,福建证监局对国泰君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日,福建证监局对国泰君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和受托管理人,在尽职调查和受托管理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规范,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责任,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福建证监局表示,国泰君安证券应引以为戒,在开展业务时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提升合规水平。
国泰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