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02331.HK)18年度纯利增长39%至7.15亿元 末期息每股8.78分
摘要: 互联网3月22日丨李宁(02331.HK)发布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现收入105.11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18.45%;毛利50.53亿元,同比增长20.98%;公司权
互联网3月22日丨李宁(02331.HK)发布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现收入105.11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18.45%;毛利50.53亿元,同比增长20.98%;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7.15亿元,同比增长39% ;每股基本收益29.63分;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8.78分。
公告称,收入的增长主要归因于:(a)电子商务渠道近年来发展迅速,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尽管增长率有所放缓,但仍明显高于其他业务渠道的增长率;(b)得益于产品、渠道控制及运营能力的全方面改善,李宁品牌及产品的市场认同度获得提升,终端销售表现良好,使直接经营销售收入及特许经销商收入均获得双位数增长;及(c)公司重点投入的篮球及运动时尚品类表现优异,童装亦收获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同比增幅明显。
据悉,期内经营现金流增加44%至16.72亿元,运营资金状况持续显着改善。收入上升18%,同期平均运营资金(拨备前金额)改善(下降)12%;现金循环周期进一步改善(缩短)9天(2017:49天╱2018:40天)。
业务方面,以吊牌价计算,特许经销商于订货会的李宁品牌产品(不包括李宁YOUNG)订单按年录得10%-20%低段增长。
以去年同季度伊始已投入运营的李宁销售点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第四季度,整个平台同店销售按年录得10%-20%中段增长。就渠道而言,零售(直接经营)及批发(特许经销商)渠道均按年录得中单位数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铺业务按年录得50%-60%中段增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第四季度,李宁销售点(不包括李宁YOUNG)于整个平台的零售流水按年录得10%-20%高段增长。就渠道而言,线下渠道(包括零售及批发)录得10%-20%低段增长,其中零售渠道录得高单位数增长及批发渠道录得10%-20%低段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铺业务录得50%-60%中段增长。
期内,于中国,李宁销售点数量(不包括李宁YOUNG)共计6,344个,较上一季末净减少1个,本年迄今净增加82个。在净增加的82个销售点中,零售业务净减少35个,批发业务净增加117个。
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于中国,李宁YOUNG销售点数量共计793个,较上一季末净增加116个,本年迄今净增加620个(于2018年1月1日接管授权代理商旗下经销商店铺3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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