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HK)延长认沽期权行使期至2019年5月31日
摘要: 互联网11月26日丨MI能源(01555.HK)公布,于2018年11月26日,FEEL,张瑞霖,赵江巍,赵江波及Celestial签订认沽及认购期权协议第二份相关协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订约
互联网11月26日丨MI能源(01555.HK)公布,于2018年11月26日,FEEL,张瑞霖,赵江巍,赵江波及Celestial签订认沽及认购期权协议第二份相关协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订约方同意将经修订认沽期权行使期进一步延长至2019年5月31日到期。只要新的未偿还金额的任何部分未支付,或Celestial之认沽期权未得到充分行使:(A)根据第三份补充协定,若未事先获得Celestial的书面许可,任一控股股东不得,且FEEL应促使其子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转移、抵押、担保、留置或处置控股股东或FEEL子公司持有的股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且(B)若未事先获得Celestial的书面许可,任一控股股东应促使本公司不会(X)增加公司法定股本或其他系列的股本,或(Y)发行超过14亿股的新股(拆股、分红、组合、资本重组和类似的事件,应视同转换为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股票,可转换证券、期权、债券、认股权证或其他等同证券,无论发行是否(i)根据股东周年大会或董事会提议的决议作出,(ii)为行使任何于本公告日期前已发行的可转换证券或期权,及/或(iii)其他。
Celestial,FEEL,控股股东,认沽期权,若未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