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HK)附属成立1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首次发行2亿美元
摘要: 互联网11月21日丨光大证券(601788,股吧)(06178.HK)公布,2018年10月10日,公司间接附属EverbrightSHK(BVI)Limited作为发行主体、公司间接附属光大新鸿基有
互联网11月21日丨光大证券(601788,股吧)(06178.HK)公布,2018年10月10日,公司间接附属Everbright SHK (BVI) Limited作为发行主体、公司间接附属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主体,与安排人光大银行(601818,股吧)香港分行、光大证券国际、工银国际及渣打银行及其中有关的初始交易商订立一份有关成立1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的交易商协议。
成立计划后,2018年11月14日,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与光大银行香港分行、光大证券国际、工银国际、渣打银行(统称“联席牵头经办人”)以及尚乘环球市场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光银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连同联席牵头经办人,统称“经办人”)订立一份有关根据计划发行2亿美元2021年11月21日到期5.25厘有担保票据(“001系列票据”)的认购协议。001系列票据已于2018年11月21日发行。
发行主体已向联交所申请将001系列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001系列票据的上市及买卖预期将于2018年11月22日开始生效。
根据计划,发行主体应无条件并由担保主体不可撤销担保的情况下,不时发行中期票据,惟受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令所规限。票据可以不记名或记名形式发行。尚未赎回票据在任何时间的总面值将不会超过10亿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货币)。
票据应不时由发行主体按持续基准发行予一位或多位交易商及根据计划所委任的任何额外交易商(该委任应为具体发行或按持续基准进行)。
发行主体由担保主体全资拥有,担保主体由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直接附属公司)拥有新鸿基金融集团70%股权,而新鸿基有限公司拥有新鸿基金融集团余下30%股权。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交易商,001,光大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