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加强规管私营医疗机构 料逾2000机构需申请牌照
摘要: 互联网获悉,香港立法会11月15日通过《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欢迎,认为新规管制度可保障病人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医院、日间医疗中心、诊所和卫生服务机构四类私营医疗机构均受规管
互联网获悉,香港立法会11月15日通过《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欢迎,认为新规管制度可保障病人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医院、日间医疗中心、诊所和卫生服务机构四类私营医疗机构均受规管,须按照卫生署的安排申领正式牌照。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在立法会向传媒表示,局方和卫生署会随即展开新规管制度的筹备工作。她估计,须向卫生署申请牌照的私营医疗机构逾2,000间、须向卫生署申请豁免书的小型执业诊所约3,000间。卫生署会成立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事处负责执法。
政府明年首先展开私家医院的注册工作,而日间医疗中心和诊所的注册工作则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展开。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本月30日刊宪,设过渡安排,当日已投入运作的日间医疗中心或诊所,其营办者日后申请牌照时,只要符合条件,便可获发暂准牌照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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