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董事陈远玲辞职 现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摘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消息新华保险(601336,股吧)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董事陈远玲的辞职报告。陈远玲女士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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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股票消息 新华保险(601336,股吧)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董事陈远玲的辞职报告。陈远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陈远玲女士的辞职自2017年6月12日起生效。
新华保险表示,陈远玲女士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分歧及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事项。
和讯股票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陈远玲女士,2007年11月至现在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2年5月至2005年5月任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任华夏证券公司法律部高级经理。陈女士为一级律师,198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0年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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