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集团委任王钜成为执行董事 曾供职于威讯控股
摘要: 共享经济集团官网截图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5月8日晚间,共享经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王钜成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之执行董事,自2017年5月8日起生效。共享经济集团表示,
共享经济集团官网截图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5月8日晚间,共享经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王钜成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之执行董事,自2017年5月8日起生效。
共享经济集团表示,王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董事服务合约,并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应付王先生之董事酬金为每月10万港元,可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参照本公司及王先生之表现所提供建议每年调整。王先生之酬金乃参照其相关经验、资历、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共享经济集团公告王钜成简历:
王钜成先生现年57岁,持有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彼于财务及投资领域拥有逾20年广泛阅历,兼备国际投资市场之丰富经验。
彼分别自2015年3月26日、2015年7月1日及2015年10月20日起获委任为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主席及行政总裁;自2015年8月21日起获委任为新岭域(集团)有限公 司之执行董事兼执行委员会成员,并于2016年11月18日调任为新岭域(集团)之行政总裁;及自2016年10月3日起担任俊文宝石国际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彼分别自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9月24日期间及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9月21日期间担任威讯控股有限公司之副行政总裁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彼分别自2015年9月24日及2016年9月21日起获委任为威讯控股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彼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担任港深联合物业管理( 控股 )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自2009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期间亦曾任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之前执行董事兼董事总经理。此外,王先生分别自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及自2011年11月22日至2014年6月6日担任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前执行董事。彼亦于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11月25日期间担任星美控股之前行政总裁,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10年3月26日期间担任星美控股之前主席,并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26日期间担任星美控股之前非执行董事。彼亦于自2004年9月17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担任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前执行董事。
根据联交所日期为2008年10月16日之有关上市规则执行的公告,王先生连同中油燃气集团另一名前任董事承认,关于中油燃气集团未能于2005年11月30日前公布其截至2005年7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年报以及未能于2006年4月30日前公佈其截至2006年1月31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因彼等未能尽力促使中油燃气集团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已违反彼等各自须以上市规则附录5B内所载之形式向联交所作出之董事相关声明、承诺及确认之规定。因此,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上述之王先生及中油燃气集团另一名前任董事各自之违规情况对彼等作出公开批评。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先生于本公布日期之前过去三年并无担任香港或任何其他交易所上市公众公司之任何董事职务。此外,王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董事,集团,执行,先生,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