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摘要: 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发布《关於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公告称,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此外,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
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发布《关於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公告称,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
此外,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於居住;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t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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