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就可能发售的伊斯兰债券进行路演
摘要: 香港特区政府已委任汇丰及渣打银行为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以及委任联昌银行及阿布扎比银行为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就可能依据规例S发售的美元伊斯兰债券,安排由2017年2月13日起于亚
香港特区政府已委任汇丰及渣打银行为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以及委任联昌银行及阿布扎比银行为联席牵头行及联席簿记行,就可能依据规例S发售的美元伊斯兰债券,安排由2017年2月13日起于亚洲、中东及欧洲举办连串固定收入投资者会议。
香港金融管理局为此次可能发售的伊斯兰债券发售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
智通财经了解到,伊斯兰债券(sukuk)代表的是对特定资产或资产收益权的所有权,对所有权主张权利而非现金流。与一般债券不同,伊斯兰债券持有人无论是在基础资产实现的过程中还是债券到期日都享有对该资产收益的所有权而不是债权。香港特区政府此前曾于2014年9月11日、2015年5月28日分别发行过10亿美元,年期为5年的伊斯兰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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