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签租赁协议融资 2年后以100元收回租赁资产
摘要: 近日,协鑫新能源(00451)与北银金融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为建设其发电项目筹集资金。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到期后,苏州协鑫新能源与阜南协鑫将以100元人民币收购回租赁资产。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表示,据此协
近日,协鑫新能源(00451)与北银金融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为建设其发电项目筹集资金。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到期后,苏州协鑫新能源与阜南协鑫将以100元人民币收购回租赁资产。
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表示,据此协议,北银金融租赁以4.79亿元人民币代价向南京协鑫新能源购买租赁资产,阜南协鑫向南京协鑫新能源就租赁资产支付相当于5360.8万元的质保金。
收购完成后,作为出租人的北银金融租赁将租赁资产租赁给苏州协鑫新能源及阜南协鑫,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金总额约为5.2亿元。
此外,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协鑫新能源接受北银金融租赁提供的若干服务,其中包括,资产管理服务、经济咨询服务,费用分别为578.7万元、20万元人民币。
其中,资产管理服务包括行业信息咨询服务、专业研究咨询服务、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及专业化资产管理服务。经济咨询服务包括尽职审查服务、行业市场信息分析、融资建议、资本操作策略、财务管理咨询、商业模式及经营管理建议等。
智通财经了解到,协鑫新能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以及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及销售。该公司称,作为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开发商,其不时需要资金建设其发电项目,借使用租赁资产的现有投资,融资租赁协议为该公司提供额外的流动性。协鑫新能源认为其将受惠于利用额外的营运资金就其他业务及经营活动拨资。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提到,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将授予北银金融租赁。租赁期内,租赁资产将由苏州协鑫新能源及阜南协鑫供阜南项目使用。融资租赁期届满后,苏州协鑫新能源与阜南协鑫应以象征式购买价100元人民币收购租赁资产,该款额应连同最后租赁付款支付,前提为应付北银金融租赁的所有租赁付款、利息及款项经已支付。
协鑫新能源称,北银金融租赁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该公司的独立第三方,并非该公司的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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